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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审核及评优工作的通知(4月19日截止)

编辑:刘彩萍 发布时间:2019-04-10 点击:


省级社科普及教育基地:

为进一步做好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大力实施新时代文明实践社会科学普及志愿服务行动,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和《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9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审核通知如下。

一、已命名的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审核工作

  (一)审核范围

2018年之前(含2018年度)正式命名的省级社科普及教育基地有资格参加审核工作,以文后公布的“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名单”为准(见附件2)。

  (二)审核时间

20195-6月。

  (三)审核形式

审核工作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由各申报单位组织自查,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进行抽查。

  (四)审核内容

1.贯彻落实《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与《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管理办法》情况;

2.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志愿服务活动情况;

3.将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和整体工作部署情况;

4.设立专兼职联系人,并严格落实有关规定情况等。

  (五)审核要求

1.各基地在规定时限内,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审核表》一式4份(见附件3),由各基地于2019419日前报送科研处;

3.逾期未报,或未按要求填报的,视为自愿放弃本年度审核资格,划入2019年审核不合格范围;

4.年度内审核合格的教育基地,于当年121日至1215日向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上报本年度工作总结电子版;

5.年度审核结果将作为评选全省、全国优秀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的重要依据,成绩突出的将给予一定资助

  (六)动态管理

1.审核中发现的问题,由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提出整改意见,各申报单位负责落实,督促整改,整改期一年;

2.连续两年审核不合格或不参加审核的基地,由各申报单位于20206月底前上报整改情况,逾期不报或符合摘牌制度规定之一者,取消其“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资格,予以摘牌,并向社会公布,截止发文时被摘牌的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见附件4

3.出现摘牌情况的申报单位,五年内不得申报新基地和优秀基地。

二、“山东省优秀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认定工作

2019年,全省将认定10处省级优秀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并予以奖励。

  (一)认定范围

经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命名三年或三年以上的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

  (二)认定条件

1.领导重视,切实履行《管理办法》各项规定;

2.创新内容、创新形式,积极组织开展社科普及活动,特别是在全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志愿服务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3.能够自觉根据全省社科普及工作总体部署开展活动,积极参与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组织开展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志愿服务活动等重大社科普及活动,受到当地党委政府表彰或者群众好评;

4.积极参加年度审核,及时提交全年工作总结和阶段性活动情况;

5.严格落实联系人制度,带头完成各项任务;

6.其所在申报单位所辖范围基地五年内未出现摘牌情况。

(三)有关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请认真填写《山东省优秀省级社科普及教育基地推荐表》一式4份(见附件5),由各基地于419日前报送科研处。逾期未报,或未按要求填报的,视为自愿放弃本年度优秀基地确认资格。

被认定的山东省优秀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由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共同颁发认定证书;有资格参选全国优秀社科普及教育基地;给予每年2万元的资金奖励;称号当年有效。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刘彩萍,内线:8199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19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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